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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第八届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16]10


关于开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第八届优秀工程项目

    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了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向专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总结、推广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先进经验,鼓励先进、扩大交流,促进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与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轨,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八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评选办法》)。

二、组织申报

请各部门、各地方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分别向本部门或本地区有关会员单位转发本通知,亦可请企业从“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网址:http://www.china-epc.com)下载本通知,并组织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应符合《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文件、项目综合论述报告两部分。申报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表》所列申报条件证明文件应齐全,并按照规定顺序编排,作为附件与申报表合订一册。

2、《申报项目综合论述报告内容提要》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可以作为报告附件,并与论述报告合订一册(如数量较多,也可另册装订),主要用于佐证项目执行情况。证明文件应以必要、充分为原则。报告论述内容有附件时应注明(详见附件-编号)。

3、申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各册均应编写相应的目录和页码,便于查找。

4、申报单位在境外独立承揽的工程项目管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和中文翻译件。

5、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未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不作为有效文件。

五、申报程序

1、进入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导航栏“项目评优”的“项目评优申请”,按要求填好申报表,暂存并导出打印网上填报的申报表(建议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加盖公章。

2、项目申报表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后,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提交网上填报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综合论述报告。

3、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邮寄至本企业所在的部门或地方勘察设计同业协会

六、要求

1、请申报单位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组织本单位申报的部门或地方勘察设计同业协会

2、请各部门、各地方勘察设计同业协会于2016年9月15日前按照《评选办法》的规定完成初评和推荐工作,并将初评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提交总承包分会秘书处。

3、部门、地方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组织初评有困难的,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将本协会接收的申报材料汇总送交总承包分会秘书处。由总承包分会秘书处组织初评和推荐。

七、总承包分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层

邮 编:100101

联系人:张彩亮    电 话:010-64827416

         Email : 1871137155@qq.com

王晓伟    电话:010-64820655

 Emailwangxiaowei1021@sina.com

 传 真:010-64827416 

 

附件: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可登陆http://www.china-epc.com下载)。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6年3月1日

 

附件:49264867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