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通知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12] 23号
关于开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第六届
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直属分会及专业工作委员会,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了总结和推广工程项目管理的先进经验,鼓励先进,扩大交流,促进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与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轨,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向专业化、市场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根据《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08]第3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第六届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1、请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分别向本行业或本地区有关企业转发该通知(亦可通知企业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下载本通知),组织企业申报。
2、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的会员单位,地方或行业勘察设计协会没组织申报的,可以直接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应符合《评选办法》的规定条件。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1、请各申报企业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下载“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见附件),了解具体要求。
2、进入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导航栏“项目评优”的“项目评优申请”,进行申报注册,注册用的申报单位名称为企业的真实名称。
3、在申报项目目录中,按照评选项目类别填写申请表。打印网上填报的申报表,报本企业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加盖公章。
4、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上提交填报的申报表电子文档。
5、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汇编书面申报材料,每一个参评项目提交一套申报材料。
6、将书面申报材料邮寄至组织本企业申报的地方或行业勘察设计协会(简称初评机构)初评。
四、要求
1、附件要尽量齐全,并按照规定顺序装订。
2、正文和附件均应编写相对应的目录,便于查找。
3、请申报企业于2012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初审机构。
4、请初审机构于2012年8月30日前将初审推荐名单(格式见“评选办法”附表)及申报材料提交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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